投稿:ysxqz 日期:
2010年09月26日 【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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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永兴、潘国华委员:
根据县政府颍政秘[2010]26号文件,我镇需协办政协委员提案“关于修复谢桥煤矿和潘谢路提案”( 顺序号56号)一件。对此,镇政府高度重视,认真开展调查研究,积极协调有关单位,认真落实。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:
谢桥煤矿进矿路和潘谢路是谢桥矿连接凤台、淮南的主要通道。鉴于该道路路权属淮南矿业集团,经镇政府与淮南矿业集团多次协商,谢桥矿已将该路改建计划上报矿业集团,矿业集团对改建计划批复后即可施工。
特此答复。妥否,请及时反馈。
谢桥镇人民政府
二0一0年九月九日
抄报:县政协办、县政府办